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593


各院团委: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我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

具体要求:身体健康,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二、服务内容

2018年西部计划按照7个专项行动进行招募: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专项、服务西藏专项。(详见附件)

厦门大学派往服务地一般为新疆、西藏、宁夏,从事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4月25日至6月10日,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上注册,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后,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所在学院党委盖章,6月12日17:00前的工作时间,连同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校团委(思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1室,进行审核备案。

福建省项目办将在7月19日前确定志愿者岗位及具体情况。7月20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

四、政策保障

1.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每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提供社会保险。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2.档案管理:学校提供户籍、档案保管的年限按实际签约进行,最长可达3年,免收管理费。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考研、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希望各院团委高度重视、全面告知毕业生,重点动员中西部地区生源、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干部等学生群体,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询电话:王老师,2186675。

附件1: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doc

附件2:2018-2019年度各专项享有政策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