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申请寄存档案和户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4号)《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公派出国留学、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以及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档案和户口寄存院系。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办对象及寄存期限

  (一)公派出国留学的2024届毕业生

1.经研究生院、教务处确定公派出国留学的2024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公派出国留学时间而定。

  (二)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2024届毕业生

    1.经所在院系确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2024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两年。

  (三)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的2024届毕业生

1.经厦门大学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原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确定参加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的2024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志愿服务期限而定。

  (四)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志愿者的2024届毕业生

1.经学生工作部(处)或校团委确定上述计划志愿者的2024届毕业生;

2.寄存期限:依据志愿服务期限而定。

  (五)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

1.“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系指“毕业生有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没有收入的状态,未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签约或去向登记

2.寄存期限:两年。

  (六)不得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的毕业生

1.定向生、委培生;

2.因学生个人原因曾与用人单位办理过解约手续的毕业生;

3.对学校故意隐瞒签约实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毕业生;

4.对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实情,骗取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毕业生。

二、申办流程

1.学生自愿申报

第一步:6月1824:00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系统xmuxg.xmu.edu.cn“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申请”板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第二步:将2024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协议书》(一式二份附件3)交至所在院系毕业班辅导员

2.院系审批

6月12-6月20院系辅导员、院级审核人员登录xmuxg.xmu.edu.cn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注意:院系审核时需登陆“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核验毕业生去向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核验通过后寄存协议书院系与学生各自留存毕业生档案、户口、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户口迁出时使用)院系自行保管。

3.各院6月2112:00前系统导出加盖公章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汇总表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凌峰11-204),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大学路派出所。

三、注意事项

1.寄存期间,院系需妥善保管好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院系只负责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若涉及与就业无关手续一律将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2.按照大学路派出所和校保卫部(要求,各院系务必于7月30日前根据寄存协议书将往年寄存期满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进行迁移(寄存期满的学生档案和户口将会在学工系统中预警提醒)档案转寄至生源所在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至生源所在地(户口迁移证将邮寄至毕业生指定的联系人处)。

3.2024其他毕业批次学生参照6月毕业生户档留存申请做法。


附件1:户档寄存操作指南(学生端).docx

附件2:户档寄存操作指南(院系端).docx

附件3:2024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寄存协议书.doc

                                                       学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