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录用考察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我省2024年度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考察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考察人选,已于31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公布,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按照工作安排,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派出考察组赴省内有关高校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为保证考察任务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考察组入校之前,请及时整理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重点审核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入党、入团、入学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完整、齐全。同时,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请院系党组织出具加盖公章的考察人选书面鉴定材料(1),主要内容为:

 (1)在校期间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情况。

 (2)是否为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

 (3)是否存在(属于)以下情况(情形),如有请写明具体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①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②台港澳户籍(居民);

 ③国内高校国(境)外分校毕业生;

 ④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

 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或通报批评;

 ⑦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对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一并提供服役期间的表现情况,可提供其在服役期间所在部队出具的总结鉴定类材料;对于具有国(境)外学习或者工作经历的人员,请一并提供在国(境)外的学习、工作、社会交往等情况,可提供其在国(境)外期间学校等组织出具的总结鉴定类材料。

 2.由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考察人选的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包括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原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本专业(班级)的排名(两个排名指入学以来的综合排名,不是某个学年排名;没有排名的,请注明),以及补考、重修等情况。(注意:成绩排名需与报名系统信息一致,无综测排名需特别注明并加盖公章)

 3.考察人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文件等,按时间列出,应体现具体职务及时间段), 相关业绩材料(表彰、奖励及发表的文章等,法检类考察人选还应提供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加盖公章),思明校区学生需于3月14日、15日集中到颂恩楼502办公室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并当场带走,考核时学生随身携带;翔安校区学生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加盖公章,每人单独一个档案袋并标明姓名+学院+联系方式)于3月14日17:00前交送至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统一盖章完成后学生本人再前往领取

 二、对考察人选就业意愿进行摸底。如考察人选确要放弃选拔资格,须及时提交书面声明(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上写清本人姓名、学校及专业名称等信息,并注明“本人因        原因,自愿放弃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资格”,落款须签名并按指模,写明日期,并报学院辅导员,原件于3月14日前交送思明校区凌峰11号楼202办公室或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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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2184525



 附件1: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考察人选(厦门大学-学院版).xlsx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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