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 |泉州市2024届选优生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243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探索选拔引进国内“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泉接续培养、干事创业(以下简称“选优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决定试点面向厦门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生来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厦门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2024年计划选拔引进10名选优生(选拔学科及专业学位详情附后)。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7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必须在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必须在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

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7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必须在202411日至7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 在校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担任班级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或担任班级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

5.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6. 引进后在泉服务期限5年以上。

7.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拔引进。

三、政策待遇

1. 岗位安排。选拔引进后,由泉州市委组织部作为引进主体,与选优生签订引进合同,引进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引进期内,在全市范围内按事业编制干部统筹安排。

1第一阶段(引进期的第1年至第3年):聘任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并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锻炼。引进期第1年,组织驻村(社区)或挂重点项目。引进期第23年,博士选优生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安排挂职任科技副乡镇长);硕士选优生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委员(街道党工委委员),并至少兼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挂职任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一年。

2第二阶段(引进期的第45年):引进期满3年,进行中期考核,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专长等,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整使用岗位。中期考核结果优秀的,博士选优生任市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选优生任市属、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2. 工资福利。引进期第1年,按同职级干部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奖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硕士选优生分别参照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管理岗位的工资奖金。引进期满后,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工资奖金。

3. 人才补助分别给予博士选优生10万元、硕士选优生5万元一次性补助。

4. 其他待遇。配偶愿意在泉州就业,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直接面试考核安排到市属或县(市、区)属国企工作;本人子女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工作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同级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

四、管理培养

引进满5年后,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综合考虑考核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原则上博士、硕士选优生分别按照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进行统筹安排:

1.期满考核优秀且适合到党政机关工作,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2.适合留任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继续予以聘用;

3.适合到企业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任职。在引进期内辞职或解除合同的,由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选优生相应人才待遇,并按在泉服务期限至少5年折算追回人才补助资金。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1.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对象、分配安排、办理手续等。20242月下旬完成报名审核;3月底前完成考试、考察等;4月底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完成体检、公示;原则上8月办理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1229日起登录泉州人才港湾信息平台(http://www.qzrcgw.gov.cn)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22318:00。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将自动生成《泉州市2024届选优生报名表》,请下载并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均可,每页文件大小100K-300K),于202431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将报名表原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我校工作流程:相关学院需于2024年2月27日17:30之前,将已上传系统的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注意务必先完成学院审核环节,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思明校区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凌峰11号楼202室,翔安校区在翔安学生事务大厅)。

    六、其他事项

1. 考生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2.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资格。特殊情况经泉州市委组织部同意除外。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正常工作日时间)

厦门大学:丁老师,0592-2184525

泉州市委组织部:黄颖,0595-28386679

7.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选拔引进“选优生”学科及专业学位要求



附件

 

2024年选拔引进“选优生”

学科及专业学位要求

 

02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020203财政学、020304金融学、0202Z4国际金融学)

0252应用统计(025200应用统计)

027000统计学


06历史学

0601考古学(0601Z1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


07理学

0707海洋科学(070702海洋化学、070703海洋生物学、070704海洋地质、0707Z2海洋生物技术)


08工学

0802机械工程(080200机械工程、0802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1物理电子学、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Z1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3建筑学(081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814土木工程(081400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1化学工程)

0854电子信息(085400电子信息)

0855机械(085500机械)

0856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与化工)

0859土木水利(085900土木水利)


10医学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53公共卫生(105300公共卫生)


12管理学

1256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