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返校求职补贴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次数:14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返校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0号)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返校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我校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我校已提供免费住宿的毕业生)。

二、补助条件

202371日至831日,毕业生跨地域返回我校参加校内举办的求职招聘活动。

跨地域是指毕业生户籍地与院校所在地为非同一市或县,同一市连片区之间的流动不认定为跨地域。

三、补助标准

省内户籍毕业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省外户籍毕业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3831日前向毕业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于2023915日前将学生提交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室复审。具体材料包括:

1.《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返校求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yzd@xmu.edu.cn,邮件命名为:院系+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返校求职信息汇总。

2.学院层面举办求职招聘活动且学生有参加的证明材料(参加学校层面举办的活动,现场有签到登记,学生仅需向学院报备、填入汇总表中即可)。

五、费用发放

审核无异议后,补贴费用将转入学生填报的开户行(需具体到支行)。

联系人:柴老师    0592-2184525

附件:附件: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返校求职信息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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