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3届引进生选拔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行动计划,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我市计划每年从厦门大学选拔引进一批国企类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引进生”)到福州市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深圳大学的建筑规划类专业,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财经类专业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学)(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
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3.学业成绩优良,国(境)内大学毕业博士必须就读本科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2)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干部不少于1年;(3)担任班干部及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4.中共党员、有境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承诺在福州市服务不少于7年。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与管理培养(岗位见附件3)
1.岗位安排
博士引进生原则上按所报考的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安排工作。个别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可按市管企业副职安排工作。报考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的,管理培养、职务安排按照福建海峡银行博士管培生管理政策执行。
2.管理办法
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基层岗位锻炼,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引进3年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国资监管部门和所在市管企业组织考核评估。经考核特别优秀且保证继续在榕服务工作至少4年的,予以正式安排职务: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4年以上合同,按市管企业副职安排工作,按同类层级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市国资委等国资监管部门商相关市管企业后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并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合格且保证继续在榕服务工作至少4年的,按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安排工作,按同类层级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市引进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4.引进补助
用人单位与市引进生自主协定配套补助金额,每名市引进生配套补助总额不少于30万元(不含购房补助等)。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可依政策申请享受100万元购房补助或3500元/月租赁补贴,服务年限未满的按照政策退还相应补助。来榕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
5.其他待遇
引进到岗后,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福州市D类人才,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落地补助。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三)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1.选拔程序
国企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可根据实际免笔试环节。
选拔工作安排:2023年2月底前开展宣讲、组织报名,2023年3月底前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6月前确定选拔对象并公示、签订三方协议,7月办理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笔试计划于2023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提前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2.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1月16日起登录“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市引进生报名专区(http://erencai.fuzhou.gov.cn/introduction)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24时。2023届市引进生共五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2.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4.选拔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有关信息。
5.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7.联系方式
(1)市国资委:卢老师 0591-83399017、83399035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006913906
8.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会同福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42所)附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42所).pdf
2.世界著名大学名单(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学)附件:世界著名大学名单.pdf
3.福州市2023届国企类引进生岗位需求表附件:福州市2023届国企类引进生岗位需求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