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深圳市2022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深圳法院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深圳法院计划招录公务员45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录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具体分为四类:
基层一线职位:招录有服务意识、懂群众工作、能吃苦奉献的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
市区机关职位:招录符合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对标深圳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要求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招录“双区”建设和深圳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定向港澳选拔职位: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支持爱国爱港爱澳的港澳优秀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大湾区建设,面向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进行定向选拔。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11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录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2)。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或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详细流程见附件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三)填报职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或职位组)报名。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分为党史党建、公共卫生、城市规划、金融管理、信息技术、审计专业、财务会计等急需紧缺专业综合职位组(详见附件1),报考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职位组进行报名和笔试,笔试结束后,再根据成绩排名选择具体单位和职位。
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职位人数情况将于11月7日、9日10: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报名期间不再公布人数。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将发布最终确认人数情况。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缴费确认
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缴费。考试费为45元/科/人。未按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深圳考试院公共服务互动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申请办理减免费用。
缴费成功人数将于缴费结束三日内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6日10︰00以后。
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或职位组)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1年11月5日)。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后续流程安排
后续包括: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示、录用、递补等流程,更多详情见公告:http://www.zzb.sz.gov.cn/tzgg/content/post_741720.html。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6)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有关招录机关及考务部门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附件7)。非报名期间,考生也可通过电子邮箱gwyzlzx@opic.sz.gov.cn(非即时回复)进行政策咨询。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2.报考指南
3.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专业参考目录
5.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6.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7.咨询电话
相关附件及更多详情见公告链接:
http://www.zzb.sz.gov.cn/tzgg/content/post_741720.html
相关推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P9z6_uk6O3Eh8EgMAVC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