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厦落户:只要在厦就业的,即可落户厦门。
二、生活补贴:
(一)成长期
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即新引进落户我市且稳定就业的,按照博士毕业生5万/人、硕士毕业生3万/人、本科毕业生2万/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2.职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我市企业职业见习可享受职业见习补贴,每月1980元/月,最长一年。
3.专项人才补贴:
(1)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毕业生补贴,按照以下标准最长两年:一是安家补助,即本科8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博士2000元/月;二是租房补贴,即本科400元/月、硕士600元/月、博士1000元/月。(该政策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2)新聘用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工作补贴,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师可获最高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
(二)成熟期
成熟期人才可按照我市 “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享受最高200万扶持资金。
三、住房问题
(一)成长期
1.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的,可申请30㎡-70㎡的公租房,租金可享受市场租金标准30%优惠。
2.如果到我市“三高”企业就业,“三高”企业可专门享受切块公租房房源(30㎡-70㎡左右),由企业自主配租给新就业毕业生,且不受户籍限制;“三高”企业还可专门切块保障性商品房房源(60㎡-70㎡左右),由企业自主配售给具有本市户籍骨干员工,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
(二)成熟期
获评我市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的,可专项申购100-200㎡人才住房,或享受130-1000万的购房补贴,或享受最长5年每人每月6000-10000元的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