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次数:202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联,省属各企业,各普通高校: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复杂严峻。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特别是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更是重中之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发展大局和安全稳定。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34.7万人,数量仍处于高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进入黄金期和高峰期。各高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学校延期开学及开学后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有关部门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认真贯彻“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要求,加快落实稳企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多措并举、齐心合力地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力度。有关部门及各高校暂停或推迟举办毕业生现场招聘,从2月下旬开始全面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要建设完善校园就业网,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硬件和技术支撑,依托合作办学单位和历年招聘单位等资源,加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需求数据资源库建设,并与省级线上招聘平台、用人单位和安徽各级公共招聘网站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社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有关部门要完善省级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平台,依托有关高校,联合安徽公共招聘网,面向省内重点地区、重要领域、重大工程、中小微企业和基层一线等,开发建设工科类、农林类、师范类、财经类、医学类和技术技能类等学科专业类省级招聘分平台,从2月下旬到4月底组织开展系列化、专场性春季线上大型招聘活动,并从校园招聘会补贴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省级各专场招聘活动举办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发布。

三、多渠道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稳就业是“六稳”的首要任务,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力开发更多更有效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等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对接和联合高校,调整人才人力招聘计划,在企业网站和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完善网络便利化应聘求职渠道,进一步加大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扩大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工商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民营企业认真落实稳就业要求,积极营造非公经济领域关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加基层就业岗位,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积极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到基层公共管理领导岗位。全面推进青年见习计划,摸排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发见习岗位,提高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完善“互联网+征兵服务”,加强大学生征兵宣传教育、精准动员和精准征集,鼓励更多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

四、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和指导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精准把握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受疫情影响的家庭困难毕业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职业需求和就业意愿等信息,按照“一生一策”原则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通过举办小型精品就业网络专场等方式,开展精准推介、重点推荐、个性化辅导、责任包保,实行“一对一”帮扶,形成规范化、全时段、全方位、全员化的帮扶体系,强化对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兜底和清零服务。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及相关方面,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按照特事特议的办法优先安排基层特定岗位。有关部门要将受疫情影响的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高校毕业生子女就业积极予以政策倾斜和帮助。各高校要创新开展线上职业指导和就业指导,加强网上求职观摩、模拟和职业体验,加强求职心理疏导,引导慢就业、不就业的毕业生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利用“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等力量,吸收高校、企事业单位优秀导师,面向毕业生开展网上公益讲座。

五、落实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的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号)等相关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加强融资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财政给予贴息。落实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统筹实施大学生征兵的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管理、复学、专业调整、升学、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

六、强化部门协调合作和责任落实。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政策、就业服务进校园,加大在政策、资金、培训、招聘、指导队伍、信息服务等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会商、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等联动机制,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帮扶、援助计划,研究稳就业应急预案。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在线监测、调度、督查和后进学校通报约谈机制。落实高校就业工作激励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对于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高校,将给予一定支持激励。各网络就业服务举办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以学校书记、校长为组长和以院系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督导和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高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网上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