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4720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将对2020届重点群体毕业生给予相应帮扶,为这些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推送、求职正装免费借用、求职路费资助、求职资料免费制作等系列服务,多渠道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2019-2020年度)

2.残疾毕业生

3.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服务项目

1.就业指导服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及各院将举办“一对一”咨询、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求职礼仪等辅导活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巧。

2.就业信息推送:利用短信、易班、QQ、微信等方式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

3.求职正装免费借用:毕业生即日起可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免费借用求职正装,具体办法详见《求职正装借用办法》(附件1)。

4.求职路费资助:就业意愿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或残疾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求职路费资助。

资助范围:毕业生因本人就业需要到厦门以外地区参加人才招聘会、面试、笔试等产生的交通费。

申请程序:学生向学院申请,学院进行审核,并于20191215日或202061日前将材料统一交到就业指导科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a.《求职路费资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jyzd@xmu.edu.cn,邮件名“学院+求职路费报销”);b.按照财务处要求黏贴好车票及找工作证明(学院需审核),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座。

5.求职资料免费制作: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免费打印、复印简历等求职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要面向本院属于帮扶范围的毕业生充分宣传学校的就业帮扶项目,确保毕业生了解服务内容及申请办法,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2.请各院也要准确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台账(具体类型参照帮扶对象),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毕业生需求和学院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要确保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

3.请各院及时通知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加入QQ群:2020届辅导群295534699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2184525

附件1:求职正装借用办法.docx

附件2:重点群体毕业生求职路费报销汇总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