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5899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是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及就业派遣方案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生的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预计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港澳台侨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等)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19930-1018

三、信息采集内容

(一)基础信息:学院、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制专业代码、专业、专业方向

(二)扩展信息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生源所在地代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师范生类别、困难生类别、备注(备注用于填写标明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台湾生、澳门生、香港生、华侨、推免生)

(三)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家庭邮编

(四)就业意向(用于后续精准服务和离校未就业学生跟踪服务)

四、信息采集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院)要认真对待此次信息采集,务必要求本人核对确认。

(二)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提供的基础数据核对各项信息,整理填写生源信息采集表(发送至各负责辅导员),补充完整相关信息每个字段应符合标准要求,且要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的标准代码(附件)

(三)学校将收集整理好的生源信息采集表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导入监测系统。

五、填表注意事项

(一)考生号。考生号作为关键字段,必须是招生数据中的考生号,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

(二)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作为辅助关键字段,不能为空,不能自编,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如果无身份证(如军官),需填写相应证件号。

(三)专业代码、专业、专业方向。“专业代码、专业”不同学历层次专业代码不能混用且要与学籍数据一致(注:“专业方向”不是研究方向,当专业为学校自设的二级专业时,“专业方向”中填入学校实际使用(与学位证书上需一致)的专业名称;当专业为教育部标准专业时,专业方向与专业一致

(四)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自筹、定向。当培养方式为定向时,在“定向或培养单位”中填写具体的内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除定向研究生外,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填写为“非定向”,14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填写为“自筹”

(五)生源所在地、生源所在地代码生源所在地”指考生的来源地,且要精确到区县。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异地高考也填写户籍所在地)。如学生入学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的,在毕业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向院系和就业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及博士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非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落户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否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生源所在地代码”要使用下发的标准代码。

(六)联系方式。为了能对毕业生进行后续的跟踪调查,务必补充完整个人联系方式模块中的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家庭邮编、个人手机、QQemail家庭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整理好的学院生源信息采集表基础数据将发送至各学院电子版1018日前发送至邮箱:jyzd@xmu.edu.cn

联系人:黄静遥  2188609


附件附件:2020生源信息采集字段对应标准代码.xls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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