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今年就业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18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领取
《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印制,领取方式如下:
1.领取时间 2017年10月19日 上班时间
2.领取地点
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思明校区颂恩楼1楼)
翔安校区: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楼)
3.联系方式
思明校区:王老师,2189757,2182245
翔安校区:陈老师,2886250
二、协议书发放
各学院领取协议书后,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发放工作,发放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应向学生当面强调学校关于就业签约的最新规定,并要求每名毕业生仔细了解《厦门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修订)》(〔2017〕厦大学9号)的各项内容;
2.要求每一名毕业生领取协议书时当场签订《厦门大学学生诚信就业承诺书》,签订后的承诺书由学院留存备案;
3.要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不得随意更改其中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就业协议书》管理,只能为每名毕业生核签一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核签时务必做好登记,不得出现一个毕业生签约多个单位的不诚信行为。
2.针对毕业生就业签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毕业班辅导员要耐心给予指导和帮助,引导毕业生在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并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后再理性签约。
3.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讲座、座谈会或诚信签名仪式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诚信意识,倡导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理性签约,诚信履约,共同营造诚信就业的良好氛围。
4.经教务部门确认后,往年延期至2018年毕业学生的协议书,由学院收集延期毕业学生原有空白就业协议书到相关校区事务大厅进行统一更换。
联系人:李怡佳 2188609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