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方便毕业生及时使用就业推荐表,顺利与用人单位对接,现将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对象
预计于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港澳台侨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等)。其中,以下几类学生不制作就业推荐表:
本科生:外籍生、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生、保研推免生;
研究生:外籍生、在职生、委培生、国防生。
二、制作流程
(一)学生填写、打印
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打印,每人一份。相关填写说明请看附件,请使用80g的A3纸张正反面打印。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参考《预计2018年毕业学生名单》(已发至毕业班辅导员,特殊生源已标注),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就业推荐表,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三)学校审核
1.时间:从9月29日起,各学院可统一将审核后的推荐表送交学校审核(不在推荐表制作范围内的学生除外)
2.地点:(1)思明校区:请送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嘉庚三一楼)审核盖章;(2)翔安校区:请送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审核盖章。
3.经所在学院审核且事务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再重新办理。
三、工作要求
1.请学院按照制作对象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生源情况,确保其符合制作条件。
2.请学院审核时认真检查学生的就业推荐表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填写规范、准确、完整,不要随意涂改,保持推荐表的整洁美观。
联系人:李怡佳 2188609
王安胜 2189757(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陈钰芳 2886250(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