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1883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福建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将对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会为这些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咨询、就业指导、求职正装免费借用、求职路费资助、就业信息推送、岗位推荐等系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毕业生(2016-2017年度);

2.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研究生;

3.残疾毕业生;

4.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服务项目

1.“一对一”生涯咨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安排职业指导师主动对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咨询,就求职技巧、生涯规划及其他就业问题进行解答。

2.就业指导服务:组织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求职礼仪等辅导活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巧。

3.求职正装免费借用:毕业生即日起可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免费借用求职正装,具体办法详见《求职正装借用办法》(附件1)。

4.求职路费资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符合帮扶对象123类)毕业前可自愿向学校申请一次求职路费资助,具体办法详见《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求职路费资助办法》(附件2)。

5.求职资料免费制作:毕业生即日起可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免费打印、复印简历等求职相关材料。

6.就业信息推送:利用短信、易班、QQ、微信等方式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

7.就业岗位推荐:未签约毕业生即日起可通过电话(2184525)或电子邮箱(jyzd@xmu.edu.cn)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意向就业单位(限来校招聘单位),由中心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面向本院属于帮扶范围的毕业生充分宣传学校的就业帮扶项目,保证每一名毕业生了解服务内容及申请办法,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2.请各院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台账(具体类型参照帮扶对象),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学生需求给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特别是要确保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

3.请各院填写厦门大学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帮扶对象23,见附件3),1121日前发送至jyzd@xmu.edu.cn,文件名为“学院+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

4.请各院通知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加入QQ群:求职提升训练营 148540947

  

联系人:任艳青

联系电话:0592-2184525

电子邮箱:jyzd@xm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61116   

附件1:求职正装借用办法.docx

附件2: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求职路费资助办法.docx

附件3:厦门大学2017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doc

附件4:重点群体毕业生求职路费报销汇总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