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次数:941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水平,现将做好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对象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生源中的各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在职毕业研究生。

其中,毕业去向为境内升学(含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不开具报到证。

二、就业方案审核及空白报到证核发

为确保监测系统信息和报到证开具的正确性,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学院准备审核材料。各学院按照《关于201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和就业方案录入的通知》,在监测系统中严格确认毕业生信息、录入就业信息和报到证信息并准备好就业审核材料。审核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打印信息表》本科、研究生分开(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表”),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函复印件、单位证明复印件、升学调档函复印件、出国邀请函复印件、自主创业营业执照、自由职业登记表等,不签订三方协议但已签约的需空白协议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表电子版和自主创业汇总表电子版提前发至jyzd@xmu.edu.cn邮箱)。请学院提前将毕业生就业材料按《信息表》的毕业生顺序整理好。

特殊类别毕业生材料准备:(1)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定向毕业生签约单位需符合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求,已落实具体单位的报到证开往就业单位,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报到证开往定向省份协议单位,如解除定向协议,需准备证明材料;(2)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由学生处统一登记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学院不重复签发。

2.学院预约审核时间。就业方案录入完整、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即可以学院为单位(本研可分开)预约审核。审核分初审和复审,在初审中修改较多或初审后更新较多的需再次复审。审核具体时间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李怡佳老师联系确定,思明校区:6月5日-7日(初审)、6月8日-9日(复审并核发空白报到证),颂恩楼513;翔安校区:6月7日(初审)、6月9日(复审并核发空白报到证),学生活动中心。

3.学校审核就业方案。初审:学校根据就业方案录入规范对各学院《信息表》逐一核对,并提出修改意见。复核:各学院修改监测系统信息和《信息表》,再次携带已修改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最终版《信息表》(期间有更新的就业情况一并修改,并携带新材料),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核对确认后盖校对章。请各学院统一打印报到证时严格按照盖章确认的《信息表》进行打印。

4.学校核发套印公章的空白报到证。学院《信息表》最终盖章确认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参照“监测系统”学院毕业生中需开具报到证人数,按照100%核发套印公章的空白报到证,并发放一定数量的报到证复印件,报到证编号由学校统一导入监测系统,并按院系逐一登记备案。

三、报到证开具

各院系领取套印的空白报到证后,落实专人管理,合理安排时间,统一打印报到证。具体工作流程:

1.学院打印报到证。学院按照最终版《信息表》,使用报到证打印模板,先将报到证复印并裁剪好,使用复印件进行批量调试打印,调整到最佳状态后,再进行正式打印。报到证内容须准确、规范,不得手写或缺项,特别是涉及专业、学历等字段,必须与毕业证书严格一致,不规范的报到证不得打印、签发。(打印模板及步骤、注意事项见群共享)

注意:报到证打印必须本研分开使用对应的报到证,考虑到户口迁移、档案寄送等相关工作,各学院统一打印报到证工作须于6月13日前全部完成,请合理安排时间。

2.报到证签领。每份报到证的去向都要登记备案,各学院发放报到证时,做好学生签领工作,并妥善保存。

3.报到证改派。9月15日前,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变更、改派统一到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报到证打印之后、学生签领之前,如有需要,由学院统一到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报到证变更事宜;学生领取报到证之后,学生本人按照改派要求(见学生处网站办事指南就业相关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到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改派;9月15日后,改派业务到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办理(往届毕业生各项业务仍需到省教育厅办理)。

4.特殊情况处理:(1)结业生要求当年派遣就业的,需在报到证学历一栏注明“本科生结业”(或“硕士生结业”、“博士生结业”)。肄业及退学学生一律不予签发报到证。(2)涉及到解约事宜,按照《厦门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学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改派。(3)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延期毕业的,报到证统一交回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是毕业生就业状况的信息基础,是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各学院要严格根据教育部“学信网”的毕业生数据,准确确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情况,认真编制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情况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注水”等作假问题。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报到证》打印发放的审核工作,安排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监测系统”的数据核对及更新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严格根据教育部“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打印《报到证》,避免差错和浪费。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本单位报到证办理工作,工作情况将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列入辅导员年度考核,如出现因经办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予以追责。学生的就业材料由学院存放三年,以便本科教学评估、就业检查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到证办理的工作要求,学校设监督举报电话:2184525

联系人:杨明伟、李怡佳,2188609

       王安胜,2189757

附件-厦门大学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打印信息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