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大学校团委《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638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8)厦大团4号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认真指导毕业生团员按时转移组织关系,介绍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团组织,及时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为保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毕业生计划毕业生团员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团组织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建立团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团员,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本人或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或其他单位的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团组织。

毕业生团员团费统20186月介绍信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保管好介绍信签领手续,以备日查阅

二、做好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本单位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实际进管理,将他们及时编成立相应的团支部,组织落实好延期毕业生团员的组织生活。

三、做好福建省数字团建上团员关系转接工作

要及时登录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进行团员关系转接。省内的就业的团员关系转移到相关单位,省外就业的团员转到“网上团支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