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2018届毕业生校园卡卡务事项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488


201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我校校园卡管理规定,对2018届毕业生离校的卡务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我校校园一卡通系统设计原则,毕业生在离校后不必对校园卡进行销户或者退卡,持卡人可以永久持有卡片供消费或留作纪念。学生毕业离校后,校园一卡通自动转为校友卡,除图书馆、门禁系统等身份认证系统功能失效外,原一卡通的消费功能将予以保留,学生仍可凭卡在漳州校区及校本部的消费网点内继续使用,按学校规定的普通消费卡加收费率进行消费,校园卡管理中心不会扣除、截留卡内留存余额。

二、对于因特殊情况必须退卡内余额,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校园卡退卡明细清单》,并指定经办人员按清单顺序收齐相应退卡人的校园卡,将上述清单的纸制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EXCEL格式)与校园卡一同交至校园卡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退卡帐号将被注销,并于2-3日内将卡内剩余账款全额转存至与校园卡建立对应圈存关系的银行卡账户中。

特别说明:

1、由于校园一卡通系统需要于每日零时对系统进行结帐处理,需要退卡内余额的学生务必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上交校园卡办理退卡内余额手续期间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不得撤销或变更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对应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校园卡管理中心予以解释

  

  

厦门大学校园卡中心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