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和就业方案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99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1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生源信息确认和就业方案录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

1.严格根据学籍信息确认毕业生生源。与学院教学秘书认真核对全国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中本单位毕业生生源数据,特别是往届延期到今年6月毕业的生源。

2.核对生源信息中的重要字段。生源信息体现在报到证上的有姓名、性别、专业、学历、修业年限(学制)、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主要针对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情况),请重点核对这几个字段,核对标准见《就业监测系统-厦门大学院系用户使用手册(2017)》(附件1)中的“生源信息管理”。所有字段请务必保证代码正确,导入系统更新时以代码为准,具体代码可在系统中“公共代码”页面查询(系统中代码有更新,不再以以往下载下来的为准)。

3.生源信息修改报送。请各学院于6月2日前务必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表格(报送格式见附件2)至就业指导科,生源所在地修改需提交证明材料。关于延期毕业,延期至2017年9月、12月的毕业生,先报送学校从监测系统删除,保留好他们的数据,到确定毕业时再导入系统;延期至2017年以后毕业的学生,报送学校直接删除。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

1.学院录入就业方案。自即日起至6月初为各学院录入就业方案、准备审核材料的时间。请各学院及时了解当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如已签协议、升学、出国、自主创业等),并登录系统(http://jy.ncss.org.cn)进行就业方案录入,按照系统的表单逐项认真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中的“就业信息录入”和“报到证签发信息录入”,已根据最新文件修改更新。

2.学院准备就业方案审核时所需材料。待就业:请毕业生按照《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信息表》(附件3)详尽登记;自由职业:填写自由职业登记表(附件4);自主创业:学院填写自主创业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附件5);其他就业情况的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录用证明等);如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但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升学的,需要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

3.学生核对就业方案。各学院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并告知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查询核实,并向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反馈本人就业去向。学院应向毕业生介绍报到证的重要性,提醒毕业生及时核对个人就业方案。

4.学校通报就业率。学生工作处根据就业方案自5月起每半个月向各学院(研究院)通报就业率,教育部将根据监测系统掌握各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5.国防生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由学校统一登记。

  

毕业生生源确认和就业方案录入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也是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各学院(研究院)应由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专门负责,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怡佳 2188609

附件1-就业监测系统-厦门大学院系用户使用手册2017.pdf

附件2-某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报送.xlsx

附件3-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4-自由职业登记表.doc

附件5-自主创业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