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届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5045


关于组织2017届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新旧就业系统更新期间,为方便2017届毕业生及时使用就业推荐表,顺利与用人单位对接,现将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对象

预计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港澳台侨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等)。其中,以下几类学生不制作就业推荐表

本科生:外籍生、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生、保研推免生;

研究生:外籍生、在职生、委培生、国防生。

二、制作流程

(一)学生填写、打印

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打印,推荐表为窗体保护表格只可填写内容,填写说明见附件,用A3、80克纸双面打印。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参《预计2017年毕业学生名单》(已发至各毕业班辅导员,特殊生源已标注),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就业推荐表,特别是培养方式、专业等内容,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三)学校审核

1.时间:从10月8日起,各学院可统一将审核后的推荐表送交学校审核(不在推荐表制作范围内的学生除外)

2.地点:(1)思明校区:请送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嘉庚三一楼)审核盖章;(2)翔安校区:请送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审核盖章。

3.经所在学院审核且事务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再重新办理。

联系人:李怡佳  2188609


附件1-就业推荐表填写标准.doc

2017届厦门大学本科生就业推荐表.doc

2017届厦门大学研究生就业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