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招纳博士后公告
重点帮扶类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对象一: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
对象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
补贴标准:
对象一:2018年2月1日起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到民营(中小微)企业就业的,2019年5月1日起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的就业补贴;
对象二:每年1万元。
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
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403办公室)。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86759
二、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内,符合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办理方式: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申报。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86759
三、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403办公室)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86759
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或新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之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1办公室)。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20500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地点: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1办公室)。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20500
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的50%。对初次核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衢州市各社区(村)人力社保服务平台。
市本级咨询电话:0570-3020500
创业扶持类
补贴对象及条件: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不超过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标准:对“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21年12月1日后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毕业10年以内,下同)实行全额贴息,其他城乡劳动者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合同签订当日LPR的基础上上浮300BP,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及条件: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补贴标准:对入驻科技孵化器或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按合同签订当日LPR给予贴息,对其他企业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
补贴标准:年租金的10%、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四、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象一: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对象二: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象一:重点人群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
对象二:重点人群及农民工202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对象三: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补贴标准:
对象一:一次性5000元;
对象二:一次性10000元;
对象三: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六、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补贴标准:每年2000元;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地点: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附一楼B厅B01-B10窗口;
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主楼5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3086329
关于印发《衢州市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简版人才政策一览表.docx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