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8)厦大团4号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认真指导毕业生团员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团组织,及时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由毕业生团员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团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团员,其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或其他单位的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团组织。
毕业生团员团费统一交至2018年6月。介绍信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保管好介绍信签领手续,以备日后查阅。
二、做好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本单位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实际进行管理,将他们及时编入或成立相应的团支部,并组织落实好延期毕业生团员的组织生活。
三、做好福建省数字团建上团员关系转接工作
要及时登录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进行团员关系转接。省内的就业的团员关系转移到相关单位,省外就业的团员转到“网上团支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