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就业指导人员参加2017年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388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我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教师队伍,经报校领导批准,我处拟组织部分从事就业工作人员参加2017年国家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通过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可获得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指导证书”,培训主办方将到校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已经或正在开设全校性就业指导课的人员。

2、已取得职业资格等级报考高一等级的人员。

3、从事就业工作并有志于向职业化发展的辅导员,该类报考人员由各学院推荐。

学校将从报名者中确定15人为推荐人选,学校推荐人员通过鉴定后,由学生处承担50%的费用,另外50%的费用由所在学院或本人承担。通过鉴定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辅导员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证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加入QQ群:2017年职业指导师429466974

现场报名时间:2017331日(周五)上午9:30-11:00

报名地点:自钦楼二楼会议室

任艳青(厦门大学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电话:05922184525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两寸照片1张,电子版免冠照片1张(20K以下);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待理论、技能考核通过后,还须提供职业指导专业论文。

附件1: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辅导员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证协议书.doc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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