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厦大学〔2015〕84 号)

发布时间:2016-09-18 浏览次数:91


全校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确保学校事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的关键一年。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765万人,较去年增加16万人,我校预计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为8191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依然面临多重压力。各单位应紧紧抓住当前各种有利条件,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拓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业渠道,努力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福建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一)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把教育质量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专业教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完善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鼓励学生参与导师创新项目;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各学院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实验室、实验设备等资源,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优先向学生创设的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扎实开展创业教育工作。强化ETC创业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创业指导,引入慕课、翻转课堂等教育形式,强化创业实习实训环节,提升创业培训的针对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大力培植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广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参访、创业沙龙等各类活动,打造“周周有咖啡、月月有路演、季季有融资”的常态化服务品牌;全面梳理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学生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各学院要积极关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创业竞赛等活动中有特色、有基础、易落地的创业项目,充分利用学院咖啡厅、科研场所、创客空间等平台,进一步做好服务、跟踪和指导。


(三)大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联合政府机构、校外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界单位,以“众筹”模式为学生筹集各类创业资源。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翔安校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芙蓉隧道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以及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校内外创新创业平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主动对接校友资源、社会投资机构,深挖资金筹集渠道,扩大创业基金规模,帮助学生创业打破融资壁垒,破解资金缺乏难题;完善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大量聘请各行各业的成功企业家、知名专家、工商税务人士等担任指导老师,不断充实创业导师人才库;优化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加强创业主体数据库、在线课堂和互动社区建设,打造交流分享、项目展示、风险投资、孵化指导等一体化的创业生态圈。各学院要加强学校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积极通过校友、专业老师等途径为学生筹资源、创机会、造条件,帮助更多学生创业项目向实业转化。


二、积极拓宽重点领域、行业和地区就业渠道


(四)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利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教师挂职、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向基层单位重点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专业优势、毕业生生源等情况,主动邀请单位来校选拔人才;切实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各类基层项目的组织工作,通过实地探望、跟踪回访、实施奖励等形式关心毕业生的工作、成长和发展;落实好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级以下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学院要针对学生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及后续跟踪等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到基层单位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


(五)推动毕业生到重要行业和地区就业。继续举办重点单位生源信息发布会、人才智力研讨会,不断深化与各行各业重点单位的联系、交流和合作;通过主动走访、主动对接、主动邀请等形式,培育大型中央直属企业、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等重点单位的新增长点;积极与新疆、内蒙古、青海等西部人才紧缺地区的人才机构、用人单位建立联系,进一步加大向西部地区的人才输送力度;加强调研,找准进校招聘重点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需求结合点,有效促进单位需求与学科专业的精准对接。各学院要牢牢抓住学校引进的重点单位,主动谋求在就业、实习和科研等多个领域的深度合作,并通过实习基地共建、实验室共建、专业共建等形式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


(六)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强国防教育,结合学校革命文化、重大纪念日、国防军事热点,积极开展“国家烈士纪念日祭扫”、“升旗仪式”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办好“网上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对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动员,帮助他们知晓征兵优惠政策;落实好入伍毕业生的户籍管理、档案转递、配套奖励等工作。各学院要通过院系党委学工组、班主任、辅导员和班级党团骨干全链条组织动员,鼓励更多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


三、大力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能力


(七)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推进就业信息发布“立体化”平台建设,实现用人单位信息分类型、分地区、分行业即时发布,满足学生多维度智能检索需求;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提升招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培育学科特色就业市场,为学院举办专业特色招聘会提供用人单位资源、物资、宣传等多方位支持。各学院要提前摸清毕业生求职意愿并建立需求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毕业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相匹配,通过移动短信、易班、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信息化;要通过独立或院院联合的形式举办具有专业特色的专场招聘会,丰富毕业生就业途径。


(八)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将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行业动态和发展需求,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讲座、论坛、沙龙、工作坊为补充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继续开展好已形成的一批特色指导活动,挖掘并扶持学院更多有雏形、有潜力的品牌活动,不断形成“百花齐放”的活动氛围;广泛开展个性化咨询服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一对一”服务;进一步提升“微”服务水平,完善自助服务内容建设,制作微录音、微视频等多媒体学习材料,开发就业微信订阅号,扩大微信服务覆盖面;加强师资队伍的梯队培养,引入校外专家定期开展分类别、分层次的学习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各学院要以毕业生不同时段需求为导向,做好求职技巧、职业选择、就业心理等方面的针对性指导;要利用专业大类分流、双学位辅修、转专业等时间节点,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群体的专业选择指导和生涯规划教育。


(九)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广泛收集、分类归纳、精准解读国家和地方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易读懂、易理解、易记忆的形式及时宣传和推广;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四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学校领导、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都要主动宣讲就业创业政策;要充分利用移动短信、易班、微信、网站等学生使用频率较高的媒体,采用图表、动漫等方式,根据毕业生求职需求,分时段、分类别推送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让政策宣传接地气、见实效。


(十)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加强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的情况统计,建立实时动态数据库,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给予针对性指导,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切实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当作硬任务来抓,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观念引导、岗位推荐、技能辅导、经济援助等服务举措,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各学院要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学生需求给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确保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要持续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跟踪,引导他们参加学校的招聘会和就业指导活动,进行岗位推荐,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服务,真正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十一)优化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建立简便、快捷、高效“马上办”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简化就业手续流程,提高学生办事效率;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制定活动安全预案,确保各类校园招聘、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强化对校园招聘活动、就业信息的审核和把控,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严禁”规定,防范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利用一些常见就业安全典型案例,在毕业生中广泛开展就业安全教育,确保每一位毕业生顺利就业和离校。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十二)健全协同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就业创业、招生、教学、科研、武装、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各单位要把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判外部形势和内部环境,共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十三)优化反馈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提升质量报告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常态化毕业生就业与职业发展跟踪和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调查制度,深入剖析就业创业工作的成效与问题,积极发挥就业创业质量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作用,健全就业创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


(十四)加强思想教育和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教育和毕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和方式;把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融入思想教育,激励更多学生在就业创业实践中成就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精彩人生;引导学生到国家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活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选树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广泛宣传,大力推广,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各学院要广泛开展重点单位就业欢送会、事迹报告会、出征仪式、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营造就业创业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附件 厦门大学关于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地区、部队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奖励办法.pdf




厦门大学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