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届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厦大学〔2017〕1号)要求,学生处将继续整合各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进行集中发布、重点宣传,并遴选部分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就业创业活动计划表(附件1),包括就业/实习类专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2.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方案(附件2),由各学院自愿申报。
请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zd@xmu.edu.cn(邮件名:“学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或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方案”)。
二、活动支持
1.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微信平台统一发布各院就业创业活动计划,并制作纸质宣传材料发放给学生。
2.为举办学科特色就业(实习)类专场招聘会提供物资、宣传等支持。
3.对于立项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学生处将根据活动规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活动结束后将相关票据交至学生处审核报销)。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学生需求,精心策划,认真做好就业创业活动计划和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的报送工作。
2.为加强工作交流,请各院在活动开展后将新闻稿上传至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院动态”栏目,中心审核后发布,并在工作简报中进行报道。
3.获得重点就业创业指导活动项目立项的学院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相关活动总结材料提交至就业指导科。
联系人:任艳青; 联系电话: 2184525
学生工作处